3月13日下午,一场特殊的“云调解”工作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内进行,高院审监一庭法官对再审申请人王某、杨某与乌鲁木齐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远程调解。
该案受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考虑该案买卖关系明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具备调解条件,遂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询问意见。由于该案的再审申请人都身在重庆、审理期适逢疫情防控形势,不便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为方便服务群众,承办法官便积极指导当事人利用“云间庭审”系统进行调解。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且申请人当庭履行了部分协议内容。这起标的额达56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结案。
收到了拖欠已久的部分钱款,被申请人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拿起手机里的转账记录,笑逐颜开的通过视频镜头向承办法官展示收款凭证。
今年以来,高院审监一庭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信息化手段,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开展案件调解工作,拓宽线上庭审案件服务类型,发挥了“云庭审”多元化、规范化、高效化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