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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疫”线执行 用奉献与付出守望“春暖花开”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4:19 打印 字号: | |

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如何执行?如何保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创新工作方法,完成了一起又一起执行案件。




祝某在某砖厂务工期间,搅土机突然发生故障,祝某双腿搅入绞龙,造成双下肢缺失,二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审、二审判决后,判决某砖厂支付祝某60万余元。执行法官龙世伦拿到案件后,依法向某砖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履行,同时多次与某砖厂负责人沟通,但周某虽然口头上表示会尽快还款,之后仍旧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对龙法官一直避而不见,更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既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保障案件流程严谨、规范。龙法官心系祝某,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控,成功扣划30万元,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感谢龙法官,这次疫情对我来说太难了,这个钱真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当事人激动地说。


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某洁净能源有限公司就签订的销售合同产生纠纷。某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洁净能源公司价值222万元的资产,面对他们众多的生产设备,执行员艾克然木江采取善意文明执行,对公司设备进行了“活查封”。及时保全了价值200万余元的财产,为后期案件的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不见面”的执结,更是对被执行人权益的保障。高某因刑事犯罪判处罚金2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执行员刘挥胜通过微信与高某家人沟通后,让其代被执行人履行了案款。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把疫情防控对审判执行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疫情期间能够及时实现,是执行干警的工作宗旨。


执行工作繁杂而又劳累。为了更好地实现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让百姓手中的法律文书能及时兑现,伊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将自己融入为民解忧的征途中去,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为民司法的执行干警情怀,用奉献与付出守望“春暖花开”。

 
来源: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