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塔城地区两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意见》,以网上办案等方式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近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晶承办的申请人叶某与被申请人无锡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保全期限即将到期。该案若不及时续冻,保全的3000余万元将全部流失。在续保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已无法通过线上执行完成续保,而财产所在地远在江苏无锡。
在当前战“疫”形势下,如何能顺利及时采取续保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承办法官面临的一项挑战,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距离保全届满期限越来越近,承办法官便通过“全国民事强制执行法征求意见群”向各地兄弟法院进行咨询紧急求助。一时间群里兄弟法院执行干警纷纷建言献策。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林晓青法官的帮助指导下,承办法官顺利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
无锡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闵仕君收到求助后,表示目前无锡全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可以协助协调当地银行简化委托手续完成续保。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在承办法官与无锡市中院取得联系的三天后,闵仕君主任将完成续保工作的相关回执发了回来。至此,案件从委托到办理完成仅用了3天时间,甚至比线上办理用时还要高效。
在全国上下齐心抗“疫”的关键时期,各地法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一如既往的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人的初心,担起了解决执行难的使命,采取“线上+线下”双轨并接执行模式,切实做到防控疫情不停歇、线上线下执行不停歇,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