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青河县人民法院法官魏静落座审判席,敲响了法槌,“近期,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院决定对原告陈某某诉被告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采取互联网视频形式进行庭审……”。这是2月10日青河县人民法院在线开庭审理时的一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阿勒泰地委的各项防疫部署,在统筹协调两级法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更着眼于维护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大力倡导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新成果,将“线下”诉讼活动逐步向“线上”转移,以保障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2月1日,青河县人民法院主动与阿勒泰中院对接申请,开通了在线庭审业务,通过网上庭审、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开庭审理、调解案件3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庭审录音录像、证据材料下载查看、举证质证圈注等功能,全程可控,进一步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了公平公正。
疫情之下,利用互联网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既是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阻断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也是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足不出户”实现司法为民的有效探索,阿勒泰地区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移动微法院、移动办公、移动办案等业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更好的展现司法便民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