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对内强化司法活动规范监督,对外主动接受社会法律监督,形成内外“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加强审判流程跟踪管理,严格执行各类案件审理期限相关规定,实行催办、通报机制,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追究经办人责任。建立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新类型、双方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矛盾尖锐、经多次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等民商事案件,提交会商,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处理。建立举报投诉和责任追究机制。在大厅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对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审务督查,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干警的工作作风、审判行为规范问题等进行督查。1~10月开展督查16次,达到较好效果。
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地委、人大工委汇报工作举措和重点案件审判执行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族宗教人士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同时,积极开展走访代表、委员活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监督与公开双促进。1~10月按期转办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2件,答复意见、建议8条。依托法院微信平台和法院官方微博等,积极向社会发布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