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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强制执行 被罚100万元!
作者:潘从武 郭玉强 张玉峰  发布时间:2019-12-16 12:24: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对该市某房地产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作出判决。该公司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转移财产逃避强制执行且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罚金100万元。同时,该公司总经理魏某也被追究刑事责任,获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此案由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中发现线索,移送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立案侦查,由克拉玛依区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2014年以来,克拉玛依市中院、克拉玛依区法院受理众多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案件。由于未能主动自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该公司账户于2014年底被冻结。2015年6月起,该公司通过使用他人名下POS机,收取承建的住宅楼预售房款数千万元,转移至多人的银行卡及其他单位账户,以此隐藏、转移公司财产,规避法院执行。

    至今年上半年,克拉玛依市中院共受理该公司执行案件11件,涉案标的共计1.67亿余元,尚有1.33亿余元未能执行到位;克拉玛依区法院共受理执行337件,涉案标的共计4400余万元,尚有1300余万元未能执行到位。

    克拉玛依市中院执行局指挥中心负责人说,该案执行难度大、时间长。克拉玛依市中院和克拉玛依区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通过追加被执行人,拍卖魏某的别墅、豪车、玉石等,历时5年,终于将本息全部执行到位,并于2018年5月将魏某拘留后,以涉嫌拒执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追究单位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转移公司资产,规避法院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月21日,克拉玛依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公司、魏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决该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100万元;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恶意转移资产,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平正义,危害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文明的“绊脚石”。只有有效限制失信“老赖”,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老赖”不敢赖也不想赖,才能真正助力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之人踏实做事、从容生活。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