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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奉献 |学榜样 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李雪红同志事迹在全区法院引起强烈反响
作者:王维 来琳 王宁  发布时间:2019-11-15 16:08:06 打印 字号: |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李雪红先进事迹,在全区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追授李雪红同志“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追授李雪红同志“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开展向李雪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下发后,各级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纷纷表达对李雪红同志的崇敬之情,盛赞她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致敬她把光明留在人间,看尽天山南北,用生命践行对党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

“李雪红同志是一名好党员、好干部、好法官,也是我们的好榜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张波这样评价李雪红精神。

他说,李雪红生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尽自己的可能对社会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捐给有需要的人,能救一命是一命”,她兑现了自己对党和国家的承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大义。我们每一名法院干警都应向李雪红同志学习,

李雪红同志的事迹在伊宁县人民法院引起广泛影响。干警们纷纷在朋友圈转发相关报道,11月8日下午,伊宁县法院各支部结合党日活动学习了新疆玛纳斯县的优秀女法官李雪红的感人事迹。11月13日上午,该院各庭室利用晨会又再次组织干警学习了自治区高院党组的“三个决定”和李雪红法官的先进事迹,掀起向优秀法官李雪红学习的热潮。

干警们说,如果说上海的邹碧华法官离我们还比较遥远,那么李雪红法官就是在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模范。我们要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作为法官的座右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工作、克己奉公,做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11月13日下午,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召开全州法院开展向李雪红同志学习活动暨追授表彰大会。该院民二庭副庭长赵瑞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她说,“李雪红同志在面对亲情、乡情、人情与法律冲突时,她选择坚守法律与良知,在面对病痛折磨与繁重办案工作时,她选择隐忍与坚守,我向李雪红法官致敬!在今后我将以李雪红法官为榜样,勤勉敬业,心系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1月11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召开学习李雪红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马国栋表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也将进一步深入挖掘李雪红同志先进事迹,传承她甘于奉献、心中大爱的精神,并将筹备李雪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宣讲团到各乡镇、各党政机关进行宣讲,将李雪红同志的精神进一步广泛传播。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