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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便民  法官上门开庭
作者:安秋旭  发布时间:2019-11-05 13:00:13 打印 字号: | |

10月31日上午10时,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法官一行5人驱车前往距离石河子市100多公里的134团就一场追偿权纠纷巡回开庭。

 这是一起因贷款不能按时偿还而引发的追偿权纠纷。该案原告是石河子市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是被告潘某五户联保贷款投保单位,因潘某名下贷款未按时偿还,发放贷款的银行(第三人)起诉后,保险公司将贷款金额先行归还,随后将潘某告上法庭,要求追偿所付贷款金额。因为潘某从小身患小儿麻痹症,去年又因病导致腿部受伤,行动不便的他长期使用双拐辅助行走。为便于被告参与诉讼,及时查清事实,推进办案进度,法官经原被告、第三人同意,一并到潘某家中现场办案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路途,工作人员到达134团当事人潘某住,大家板房内布置了一个简易的法庭庭上,合议庭开展法庭调查,现场详细询问了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三方依次举证、质证并进行法庭辩论。法官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总结,并对于当事人不理解的程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充分释明。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石河子市人民法院针对有些住得远且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通过巡回开庭、上门办案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贴心周到的司法服务,受到人民群众的点赞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