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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庭审结案立标杆 助推阳光司法提质效
作者:程玉 胡圆  发布时间:2019-10-30 10:20:41 打印 字号: | |

10月23日下午,精河县人民法院在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危险驾驶罪一案,该党组书记、副院长张建新作为案件承办法官公开审理了3起速裁案件并当庭宣判。

审判的3起速裁案件,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高效有序,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认罪认罚,庭审平均用时7分钟,集中体现精河县人民法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以实际行动做好引领示范,有利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精河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标杆示范作用,促进全院案件审判质效提升。同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公开庭审推进阳光司法,有力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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