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塔城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诉前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是聘任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设立专门的调解室,聘任专职书记员,完善硬件设施,对案件实现繁简分离,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二是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联络作用。针对一些乡镇场、社区、村队的案件当事人难寻的情况,由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帮助寻找并协助开展调解工作,积极促成调解,化解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当地。三是拟在乡镇、村队试点建立诉讼服务工作站。发挥工作队驻村及部分退休老法官在村队居住的优势,强化调解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推动调解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四是推动庭前调解工作力度。在法院立案庭配备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开展立案、调解、速裁快审等工作,由法官助理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工作,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