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 不忘初心铸法魂  肩挑正义护天平——一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故事
作者:刘维  发布时间:2019-09-12 13:18:47 打印 字号: | |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更要有扎实的实践经验;不仅要有丰富的文化积淀,更要有明辨是非的智慧。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昌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天红,深谙此理,他多年来扎根基层审判一线,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缜密的逻辑思维,在业务理论与审判实践之间来回穿梭,不断探索,把生动说理融汇于办案中,将乱麻的争执理顺为规则的现实,为当事人解纠纷,为社会促和谐。

工匠精神,铸就“法官梦”

连续三年来,王天红收案数及审结案件数均位居昌吉市法院各审判业务庭第一名,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质效考评综合分数均位居该院审判业务庭第一名。连续三年审理案件近一千件,且所审结案件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信访案件、无一错误瑕疵案件,这三个“无”,不仅体现了他扎实的业务理论功底,更体现了他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对法律公正公平的庄严捍卫。

心系群众,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民事案件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就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王天红始终以一颗不偏不倚的公心办案,时刻要求自己注重案件细节,严格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力争让每一次“落槌”都无可挑剔。

2016年5月他审理了原告朱某等人与被告昌吉市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及某商厦500多户业主,双方因拖欠租金闹的不可开交,业主曾几次拉横幅围堵商厦大门阻止经营,并试图自行收回商厦后出租经营。几十位业主立案后多次找他表达诉求,而商厦的经营者也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

考虑到上述情况,既要依法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又要依法保护好营商环境,王天红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进行了大量走访和说服工作,终于将该案完美审结。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并且为剩余500多户业主处理其后的案件提供了范本,之后商厦的剩余几百户业主均在法院协调下陆续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全部妥善处理。

和谐司法,让“情法交融”

有时候法官判决一起案件相对容易,但要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则要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

2017年12月初,阜康市滋泥泉子镇西河村27户村民到昌吉市法院起诉一种子公司索要回收种子款,该案回收种子事实发生在2015年,至今未付款。当地政府、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也给双方多次做调解工作均未能付款。鉴于这种情况,立案庭将该批案件全部交由他承办,拿到案件后他及时与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面对当事人激烈的对抗情绪,冷静耐心地解释法律,引导当事人稳定情绪、理性表达。

很快,他捕捉到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引导二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辩论,进行调解。经一个星期的多次反复沟通、调解,最终被告同意尽快付款,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纸调解书,不仅将双方激化的矛盾及时化解,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司法的效率,也满足了当事人对公正司法的期望,更反映出了法官踏实为民的司法情怀。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人生不能控制长度但可以书写宽度。王天红法官将司法为民的理念一步步付诸实践,做司法为民的守护者,在审判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内涵。


 

 
来源:昌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