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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法院:外出办案巧遇“失踪”被执行人 法官耐心劝说促结案
作者:韩魁  发布时间:2019-09-10 11:05:33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是,有位男子向好友借钱后,竟玩起了“消失”,这一拖就是2年。

2017年5月,曹某以妻子生病急需要用钱为由,向好友马某借款1万元。可是到了还款期限,曹某却一拖再拖,总以各种理由让马某“再等等”。

2018年7月,万般无奈的马某将曹某告上了法庭。在阜康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协议要求曹某必须在2018年9月15日之前归还马某1万元。若逾期未还,曹某还需支付逾期费。

“他太让我失望了!”让马某万万没想到的是,曹某签了协议后,不仅没还钱,还玩起了“躲猫猫”,并更换了手机号。

2018年11月,气愤的马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曹某一直躲避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艾力江对被执行人曹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在第一时间对曹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对其车辆、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均一无所获。执行法官经多次寻找均未果,申请人马某也无法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曹某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8月5日上午,执行法官艾力江在阜康事车管所办案时巧遇曹某,随后艾力江法官将曹某拘传至法院,一边严厉告知其再继续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一边从情、理、法地角度给被执行人曹某耐心地做思想工作。不知不觉三个小时过去,执行法官的工作没有白费,被执行人曹某最终将10000元及其利息执行款全部履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阜康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