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9月4日下午,霍城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法庭活动,考虑到被告人身患重病,行动不便,该院将法庭搬到和平村农户家中,搭建了一个临时的审判庭,与霍城县人民司法所、大西沟村、医调委公开审理一起医疗责任纠纷案。霍城县中医医院职工、大西沟司法所干部、和平村村民旁听。
该案是原告马某诉被告霍城县中医医院医疗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因患结石性胆囊炎入住被告医院,入院后被告给原告做了相关检查,做了胆囊切除手术,术后原告呕吐、流血不止,被告认为是手术正常反映,原告认为是医疗事故。
经鉴定,原告所出现的症状不属于医疗事故,被告鉴于原告家庭困难,承担了原告的医疗费10520元,并为原告给付60000元的生活补助。
巡回法庭审判庭虽简陋,但庭审程序依然严谨,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最后陈述等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最后,主审法官结合双方意见与观点,围绕矛盾关键点,耐心与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好,案件顺利结案。
近年来,霍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法庭活动,就地解决群众矛盾,不仅拉近与群众距离,还起到法律宣传与教育效果,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下一步,霍城县人民法院将鼓励更多法官去开展巡回法庭活动,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霍城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