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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情于法促执行 微小故事显情怀
--昭苏县人民法院执行会战的点滴“瞬间”
作者:唐和平 李姗姗  发布时间:2019-09-06 13:39:55 打印 字号: | |

2019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效巩固年,为确保做好巩固工作,争取再上新台阶,昭苏县人民法院自今年7月起开展“百日执行会战”。在执行会战中,全体干警努力践行初心和使命,上演一幕幕故事.....

有一种特别的方式叫温情执行

来自阿合牙孜村的83岁老人为二儿子担保11万元贷款用于购买牲畜,但二儿子将牲畜变卖后失踪。为了将执行款给付原告,执行局法官多次深入老人家中了解财产情况和生活状况。当得知老人唯一可以执行的财产是每月3400元社保金后,法官没有武断的直接进行执行,而通过近一个月的走访沟通调解,使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由老人的长子作为第二担保人,每月从社保金里扣除一部分作为执行款,剩余部分作为老人的生活费。

今年8月15日,下着小雨,这位老人仍专程来到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们。老人眼含热泪不停地说:“谢谢!谢谢……”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进行,执行法官们用自己的耐心细心和爱心获得了群众们发自内心的感谢和肯定。

有一种耐心的执法叫春风化雨

王某(原告)承包艾某(被告)330亩草场,使用权30年,承包费53万。合同约定王某一次性给付艾某承包费,并约定此宗地块只能种草不能农耕,合同备案至村委会、未告知草原管理站。王某支付33万后没有再给付剩余部分,且改变草场使用性质(种植农作物)。草原站得知此情况后拟对艾某进行大额罚款,艾某遂强行收回草场种草。原被告双方多次发生激烈争执无果,并出现肢体冲突,王某就此将艾某诉至法院。法官开庭审理后,判决王某一次性给付艾某剩余20万元承包费,继续享有草场使用权。但是王某时隔多日以自己种地成本高、两年未收益等理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经执行法官多次走访、不厌其烦地换着方式一遍又一遍给王某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达成和解。王某于8月23日将20万元承包费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仍享有草场的使用权,双方握手言和。法院执行干警们正是用这种秉公执法和润物无声的敬业精神,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社会矛盾,保一方平安。


 

 

 
来源:昭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