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永丰法庭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结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切实让牧区群众感受到流动法庭带来的司法便利。
该案原告哈某与被告那某因被告未按期给付承包绵羊时的尾款引发纠纷,原告一纸诉状诉至永丰法庭。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和双方当事人沟通时,了解到双方均居住在离法庭三十多公里远的山区内、到法庭十分不便,于是积极筹备组成巡回法庭前往当事人家中办案。因山区路不好走,车辆无法驾驶到目的地,法官及书记员就在附近牧民家里租两匹马前往原被告所在地就地办案。
原、被告住所相隔一道山梁,双方素有积怨,都不愿当面调解。法官一行人在原、被告两家来回调解,经过办案人员的来回释法析理,特别是苦口婆心的劝导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同意给付欠款7000元,并当场给付了2000元,剩余5000元将于一个星期内给付原告。
乌鲁木齐县法院永丰法庭驻点在牧区,面向农村、农牧民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