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立案二庭副庭长李庆军,重病4年仍然坚守审判一线,以坚忍和毅力完成繁重的办案工作;在生命最后8个月,带领审判团队结案360件,个人结案121件;19本工作日记,记录了他对苦厄命运“报之以歌”的人生态度……
全国各大媒体广泛报道李庆军法官的先进事迹、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区法院干警中引发热烈反响。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袁勤谈到:“李庆军法官在平凡岗位上始终如一地坚守着初心、践行着使命,即使是严重的病痛折磨也阻挡不了他对党的事业的不懈追求、法治事业的不懈追求、司法为民的不懈追求。虽然他已离我们而去,但他的精神将永驻我们心间,激励我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努力奋斗。”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干警玉苏普江·伊布拉伊说:“李庆军法官一生秉持法律信仰、始终廉洁自律,得到了身边当事人和同事们的认可及敬重。他是我们法院系统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作为年轻干警,我们将传承好他的精神,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展现自己的担当作为。”
克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吐尔干比·托合达逊表示:“李庆军法官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如何做一名崇高的法官、在平凡中书写伟大、在点滴中彰显精神。我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忠诚担当、勤勉敬业,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用扎实的工作成绩诠释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洪燕表示:“李庆军法官的先进事迹让我深受感动和鼓舞。他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时刻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作为执行干警,我要努力办好执行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践行法官宣誓时的铮铮誓言。”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干警王翔说:“李庆军法官用忠诚和奉献践行了人民法官的理想和初心。我们要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转化为献身司法事业的自觉行动,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赵丽丽说:“李庆军法官在身患重病时仍然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心中始终装着挚爱的法律事业,让我深受感动。我要学习他那不忘初心、立足岗位、忠于职守、敢为担当、秉公办案的新时代愚公精神,用心让每一起案件的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的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不平凡业绩!”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唐娟说:“李庆军法官像是一盏明灯,极尽光和热。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为镜子、为标尺,在平凡中创不凡,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融入到工作中,忠诚履职,用法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