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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隐瞒财产   失信被执行人“花招”败露被拘留
作者:张晓惠 周鹏  发布时间:2019-09-03 12:49:10 打印 字号: | |

在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如实填报财产申报表,如有隐瞒财产、虚假报送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张某对此置若罔闻、一味宣称自己离婚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家中老人常年生病需要照顾,现在生活非常困难没有财产。于是,执行法官专门对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了约谈。

在与张某约谈的过程中,执行法官注意到张某手里一直拿着手机,便要求张某如实申报微信钱包、支付宝等财产。在张某使用手机查看的过程中,法官注意到这部手机既没有通话记录也没有通讯录,怀疑这并不是张某常用手机。张某表示自己只有一部手机,还将身上物品全部掏出,结果细心的法官发现张某的物品中还有一把车钥匙。随后,在该车上,法官发现了张某的行驶证、个人物品以及另一部手机。

张某声称车上手机是自己女儿的,但法官查看后发现,手机通讯录里有472个联系人,大部分都是张某的亲戚和朋友,手机支付宝和微信均有转账记录,仅在案件执行期间张某微信里的转账金额就高达四万余元。当法官问到为什么不如实报告财产时,张某低头沉默不语……

因张某在法院执行中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存在隐瞒、虚报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妨碍执行工作的有序进行等违法行为,该院依法对张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法官提醒: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到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相应惩戒措施,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姿态,有效震慑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来源: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