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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因醉驾回不了家
作者:赛里拜  发布时间:2019-09-03 11:19:08 打印 字号: | |

8月8日,博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木某某2019年5月4日0时52分酒后驾驶轿车沿博乐市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于孔雀桥路段被交通安全执法人员抓获。博州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木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提取的血液进行了检验,检出其血液中含有乙醇成分其含量119.58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博乐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木某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示,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且酒后驾车易出现视觉障碍,运动反射神经迟钝,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就算你开车技术再好,但是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希望社会大众以此为戒,遵守交通法规,争做一名守法、懂法的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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