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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失信者寸步难行
作者:乔桥  发布时间:2019-08-30 16:07:48 打印 字号: | |

今年8月24日,在疏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前来办事的人员引起了办案法官的注意。法官仔细一问,原来是被执行人阿某的朋友,专门代表阿某来找执行法官申请删除他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的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阿某于2019年1月签订买卖合同。2019年4月,李某因阿某未在合同期内交付货物而提出解除合同,并于2019年6月向疏附县法院起诉要求阿某赔偿违约金6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未查询到阿某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在外地下落不明,李某也无法提供相关执行线索。2019年8月,法院依法将阿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此次阿某委托其朋友主动到疏附县法院来履行义务,并希望解除失信限制。原来在这被列入实名名单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阿某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车贷、房贷都不行,甚至连民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也不予贷款,出行也处处受限,生意难以开展。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联系了申请执行人李某,阿某的朋友随即将全部执行款支付给了李某,执行法官也依规报请将阿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删除。

执行法官提醒,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不光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构成拒执犯罪的还会被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如果自动履行了全部债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应到人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及解除高消费、出入境等限制。



 

 
来源:疏附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