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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新疆法官培训中心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2 11:58:07 打印 字号: | |

2018年度新疆法官培训中心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详细介绍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能。

新疆法官培训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在内设机构,是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中心所有支出均在培训费中列支。法官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的各级副院长、各级法院的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晋级资格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对翻译、文秘、法警、微博员、网评员、政工干部等其他岗位进行业务培训,对少数民族法官进行双语培训。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法官培训中心无内设机构,较上年无变动编人员10人(其中1人为培训中心事业编制,财政拨付非统发工资由培训中心发放;其中8人为高院行政政法编制,1人为高院事业编制,工资由院机关统一发放。)聘用人员5人工资在培训中心支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法官培训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新疆法官培训中心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新疆法官培训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新疆法官培训中心


2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6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11万元,降低42.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本年度67.28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136.6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因维稳等原因,基层人员抽调来乌市困难,培训班期数减少,部分班次采用视频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其他收入86.52万元,其中78万元为最高院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费,利息收入0.63万元。天山区国税局退回2016年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89万元支出18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24万元,降低39.5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其中:基本支出12.75万元,占本年支出6.76%,较上年增加10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事业编人员非统发工资;项目支出175.88万元,占本年支出93.24%,较上年增加67.91万元,增长幅度为62.9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较上年减少203.89万元,减少幅度为10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培训班期数减少,部分班次采用视频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经营收入67.28万元转入事业基金结余8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37万元,降低幅度为52.3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营收入大幅减少,经营收入67.28万元转入事业基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万元,占7.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67.28万元,占40.4%;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86.52万元,占51.95%。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212.46万元,决算数166.5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61%,差异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预算200万元,实际经营收入仅67.28万元,远远低于预算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万元,占6.76%;项目支出175.88万元,占93.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12.46万元,决算数188.6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22%,差异主要原因经营支出为0,项目支出175.88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事业人员的非统发工资拨入。财政拨款支出1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万元,增长12.7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事业人员的非统发工资发放。其中:基本支出12.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2.46万元,决算数12.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3%,差异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普调工资基数。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46万元,决算数12.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3%,差异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普调工资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事业人员的非统发工资拨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事业人员的非统发工资拨入。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事业运行支出1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5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基本工资支出4.3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2万元奖金支出0.29万元绩效工资支出2.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万元职业年金支出0.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0.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1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0.89万元办公费支出0.3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09万元福利费支出0.08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2.46万元,决算数12.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3%,差异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普调工资基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46万元,决算数12.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3%,差异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普调工资基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8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37万元,降低52.39%。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新疆法官培训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接待新疆法官培训中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

新疆法官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0.54万元,比上年增加0.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事业单位人员非统发工资,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5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自述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经营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经营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67.28万元,完成预算的33.64%。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15个班,培训学员23841人次,其中集中培训12个班986人次,视频培训3个班22855人次。培训累计天数167天。其中8期9个培训班收取了培训费,经营收入67.28万元。一是举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各基层法院副院长30人参加了培训。重点加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邀请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讲师团成员、自治区党校副教授进行专题授课,使大家对学习内容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领会。同时还举办了一期全区法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视频),由院领导亲自授课,全区各级法院共22000人次参加了培训。二是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继续举办了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审判业务(维汉、哈汉)两个培训班。今年双语的培训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上较往年进行了改变,由原来的少数民族语言教学为主改为以汉语教学为主,在教学内容上更贴近审判工作的需要,同时还根据学员对业务知识学习的迫切需求,又增加了授课内容。受到了学员们的好评。结业前,评选出了优秀学员并给予了表彰。今年共有131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其中:哈汉班75人,维汉班56人三是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培训班,各级法院共143人参加了培训。邀请了6名最高法院的法官前来授课,授课内容专业,指导意义强,受到各位刑事法官们的好评。同时购买了所有授课老师的优秀课件,放在法官培训网上,供全区各级法院的法官们随时学习。四是技能培训。为提高书记员的业务技能,举办了全区法院书记员培训班,共159名书记员参加了培训。为提高司法警察业务技能,举办了司法警察骨干教练员培训班,共37名司法警察骨干参加了培训。举办了全区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竞赛)培训班,共计40人参加培训。举办了全区法院财务人员培训班,共122人参加培训。五是资格培训。举办了全区法院司法警察警衔首授培训班。共66名司法警察参加了为期15天的集中培训,并同时通过了业务考核。举办了全区法院司法警察警衔晋升培训班,共计164人参加培训。通过6天的集中培训,考核,参训人员达到了警衔晋升资格。六是为适应各级法院信息化系统的应用,举办了信息化培训班。通过培训,明确了有关规定,提高了业务水平,提升了办事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今年的培训任务在班数上未能按计划完成。主要原因是:培训中心目前的办公场地系高级法院干警住宅楼的1—4层。无培训场地、学员食堂、宿舍和专职教师没有培训基地,培训均租用宾馆场地进行培训。一是今年的维稳工作任务重,住村、支教工作,使大部分的干警都抽调到基层,在人员选派上存在困难。多期培训班上都未安排南疆三地州人员参训。二是培训相关业务部门领导调整、外出学习,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巡讲计划四个班,因维稳压力,未下基层巡讲。下一步改进措施:对照绩效目标,主要问题是预算编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等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在2019年项目预算编制时,加强预算规划的约束性,增强预算的前瞻性,按定额编审细化编审,提高项目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更加严格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经营支出

预算单位

新疆法官培训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0

执行数:

67.28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200

          其他资金

67.28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8年计划开办36个培训班,学员3000人(不包含巡讲人数),由于我法官培训中心无培训场地、学员食堂、宿舍和专职教师。通过采用集中培训、巡讲培训、网络培训、双语培训等提高全疆法院系统干警业务水平及专业技能。共需预算金额为380万元,其中经营支出200万元。

2018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15个班,培训学员23841人次,其中集中培训12个班986人次,视频培训3个班22855人次。培训累计天数167天。其中89个培训班收取了培训费,经营收入67.28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班次、培训人数

培训班次36个班,培训人数3000人,

培训班1415个班,培训学员23841人次

2


质量指标

培训参与度、覆盖率、综合质量评估

5年内参与培训度,覆盖率90%培训班综合质量评估优良

5年内参与培训度,覆盖率90%培训班综合质量评估优良

3


时效指标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100%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41.67%,人数完成率100%

4


成本指标

按照标准收取费用

按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收取费用,预计经营收入200万

按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收取费用,经营收入67.28万。

5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影响力有所提升

社会人员学法用法懂法能力有所提升

社会影响力有所提升,学法用法懂法能力有所提升5%

3


社会效益指标

教学培训对法院系统带来的影响力

实现培训规模与质量、效益 的统一

1415个班,培训学员23841人次,培训规模与质量、效益 的统一

7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达到预期效果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双语法官培训维语、哈语

按照最高院的要求举办2期个30天双语法官培训

共2期各30天人数131人双语法官培训完成率100%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训学员满意度

受训学员满意度90%

受训学员满意度90%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0550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下载: 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高院培训中心2018年度


      下载: 附件2018年度公开 培训中心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