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对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恶行必须依法严惩
作者:张韶阳  发布时间:2019-08-06 10:38:07 打印 字号: | |

 国旗,熟悉的颜色让我们沉迷,这是祖国的威严,这是祖国的魅力,国旗,永远在我们心里。

然而,8月3日晚,数名蒙面黑衣示威者在香港尖沙咀扯下建筑物前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扔入海里。

这一卑劣行为,像一根针刺痛了全中国人民的心。

愤慨,无比愤慨!这一行径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与国徽条例》,公然冒犯国家、民族尊严,肆意践踏“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极大地伤害全中国人民的感情。国家主权和尊严不容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不容触碰,全中国人民的爱国情感不容肆意伤害。

极少数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的丑陋行径再一次表明,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自由表达意见的范畴,滑进犯罪的深渊。我们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警队和司法机构果断执法、严正司法,尽快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维护香港法治和社会稳定。


 

 
来源: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