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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刑事案件
作者:莫俊华  发布时间:2019-08-02 12:13: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张某某、卢某等四人虚开发票罪一案。该院院长普加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博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厉海明出庭公诉。为充分发挥庭审的法治教育作用、规范司法行为,博州中院、博州检察院、博乐市税务系统干部共计40余人参加案件的旁听。

据了解,博乐市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8日曾一审以虚开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等人缓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遂上诉至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陈述等环节秩序井然、过程流畅、重点突出,充分保证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办案数量和要求,确保院庭长办案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也为年轻法官学习如何驾驭庭审、把握庭审流程和技巧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


 

 

 

 
来源:博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