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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付抚养费 温情执行“解心结”
作者:宋玉姣  发布时间:2019-07-29 11:07: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位父亲抱着十岁儿子痛哭的一幕出现在库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十年了,我只见过儿子两面,杨法官,谢谢您解开了我们心里的疙瘩,以后我会按期给抚养费的。”李某哽咽地说。

2009年,李某与妻子马某经法院调解离婚,两人共同的儿子小强由马某带去库尔勒市抚养,李某每月支付儿子1000元抚养费。此前李某一直按月支付,但2017年开始停止支付抚养费,马某无奈之下向库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主动约谈李某和马某,双方一见面便情绪激动、恶语相向,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因二人积怨较深,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办法。原来,被执行人李某停止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2017年父亲去世前希望见孙子小强最后一面但没见到,老人抱憾而去,李某认定是马某从中阻挠,一气之下停止支付抚养费。随后在与马某谈话中,法官了解到那日马某已托朋友从库尔勒带孩子回去见爷爷最后一面,而朋友临时有事不去库车了,马某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车,又与李某联系不上,此事便不了了之。

了解到事情真相,李某沉默了,执行法官又“趁热打铁”,从法理、情理角度分析利害得失,提出夫妻离异本就给孩子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希望双方从解决孩子今后的生活和眼前的实际困难出发,共同协商解决办法。通过法官耐心劝说,李某终于打开心结,主动要求执行和解。

当天下午,李某再次来到法院,见到了久未相见的儿子,并将执行款29000元交到马某手中。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顺利执结,也促使被执行人重续父子情,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库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