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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法院:创新调解方式 提升诉讼服务
  发布时间:2019-07-29 10:34:2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调解良性互动,提升司法便民为民水平,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电话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水表破裂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案的财产损害赔偿款当场得到支付,彻底化解了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了解,2018年1月30日因被告申某某管理的门面房水表破裂,导致自来水漏至负一层的超市致使该超市电路损坏及货物受损。该超市的负责人将申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申某某赔偿31093元的财产损失费及电路维修费。

为尽可能把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前,该院受理该纠纷后,以“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法官主动与申某某取得联系,采取电话沟通方式确认案件情况。了解到该超市负责人谭某某与被告申某某还有亲戚关系,被告申某某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因在乡里忙于其他生意上的事,无法亲自前来参与调解,对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31093元认为有点过高,提出自己的调解方案是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5000元,并且表示原告方若同意,可以一次性将赔偿款当场履行。法官多次向双方打电话沟通,最终以25000元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7月15日,被告申某某委托其公司的财务出纳将25000元现金当场给付原告方,在双方当事人未见面的情况下赔偿款得以履行。

该案件全程都是通过电话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仅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为调解工作方式又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来源:青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