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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作者:道那  发布时间:2019-06-05 13:05:25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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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一年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四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加大对环境权益的保护力度;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环境公共利益。2018年6月至今年5月,全区法院共收环境资源案件9745件,审结8267件。其中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86件,审结202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451件,审结8064件;以及涉生态环境资源行政管理范围等行政案件8件。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参加自治区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为自治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贡献了法院智慧,并建立和完善与公安、检察、环境资源行政部门的协调联动,对新疆环境资源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对如何更好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了系统研究。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实现“审判质效新高地、审判体制新发展、审判工作新机制、案件裁判新规则、理论研究新提升、队伍建设新跨越”的环境资源审判“六新”工作目标,为开辟新时代新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境界指明了具体路径和努力方向。通过明确环境资源案件范围,加强对下指导,统一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理念、原则、法律适用规则,明晰司法统计口径。进一步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监督指导工作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规则的探索实践。

下一步,全区法院将全力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监督指导工作,针对当前环境修复资金保管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多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专项资金的保管、使用、审计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让修复资金真正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此次发布的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四个典型案例为:阿克苏泓盛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吴兵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陈战锋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益诉讼起诉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案。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