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高兴了,对这次的调解结果特别满意,我们都吵了好几年了,这下一下就给解决了,节省了我们好多的时间呦。”近日,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写着“廉政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承办法官手中,感谢法官在调解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案时为民解忧。
据悉,该案系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张某将房屋租赁给敬某、周某使用,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敬某、周某租住房屋后不但拖欠租金,且损坏房屋,丢失水卡及天然气卡,拖欠物业费,致使该房屋已无法正常居住。当事人张某只得自费垫付水卡、天然气卡工本费及物业费。张某多次催要欠付的6800租金及房屋修缮费用3000元未果,便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法官先后两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谈话,面对矛盾尖锐的棘手案情,法官从法律规定、案件现实情况、各方利益等方面,耐心进行调解。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张某与敬某、周某自愿解除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被告敬某、周某欠原告张某租金6800元于2019年6月10日一次性付清。
至此,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