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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夫妻诉离婚 手语老师助庭审
  发布时间:2019-07-17 12:14:54 打印 字号: | |

天山区人民法院以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确保残疾人顺利参与诉讼活动,充分发表诉讼意见,保障残疾人在审判执行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近日,该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原被告双方均为聋哑人的离婚案件。鉴于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该院在案件立案时就及时发函至乌鲁木齐市聋人学校,协调该校在庭审时指派手语老师担任翻译,以确保及时查明案情、充分听取诉讼双方意见。

庭审中,手语老师架起了原、被告双方和法官之间沟通的桥梁。法官也特意放慢了庭审节奏,并加强诉讼程序的引导和释明,使原、被告双方不仅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还充分向法官表达了各自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态度和意见。为彻底化解矛盾,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双方愿意就有关问题再进行协商和调解。

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涉及残障人士诉讼案件有所增加,为保障残障人士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该院积极与第三方机构沟通协调,通过第三方协助打破沟通障碍,协助查明事实、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统一。


来源:天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夏提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