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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恩怨成陌路 一朝调解泯恩仇
作者:温选涛  发布时间:2019-07-15 10:52:22 打印 字号: | |

7月14日,艾某拿着8万元钱,不停地对立案法官说:感谢你们帮我追回多年的欠款,你们的调解工作真是为民解忧。

20147月,麦某到艾某的店里购买了农资肥,因双方是朋友,麦某打了8万元的欠条,承诺一年后偿还。欠款到期后,艾某多次催促麦某还款,但麦某以种种借口一直拖延不还。为了要钱艾某用尽了手段,甚至双方还打进了派出所,可终究没有要回欠款,最终两个朋友变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陌生人。艾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麦某起诉到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法官接收材料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了化解双方的纠纷,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决定对双方开展诉前调解。面对双方当事人,立案法官首先稳控他们的情绪,为调解创造一个轻松的氛围。其次法官向麦某诠释了买卖合同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再次劝说麦某从换位思考角度体谅艾某多年来为要回欠款所承受的压力;最后从情理上劝说两个“陌生人”做回之前的好朋友。经立案法官3个小时的劝说,麦某承认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成了“老赖”,给对方带来了不便。也表示感谢法官给自己上了一堂课,让自己明白了诚信的重要性,挽回了多年的朋友情。

在法官的主持下,麦某将8万元现金交到艾某手上。法官告诫:买卖诚信不可少,伤你损我恩怨多。和谐社会任重远,遵纪守法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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