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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通报2018年度全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
作者:买尔旦·米吉提 刘运琦 道那  发布时间:2019-07-03 11:28:27 打印 字号: | |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4月2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高院民三庭副庭长易湘虎通报2018年度全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民三庭审判长赵亚丽发布6起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2018年全区法院共办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67件,其中新收案件618件,旧存案件49件,新收案件中专利纠纷40件,商标纠纷339件,著作权纠纷184件,其他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55件。办理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5件,其中专利纠纷18件,商标纠纷43件,著作权纠纷22件,其他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12件。2018年全年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97件,结案率89.5%,在全部审结的案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的323件,调撤率达到54.1%;审结二审案件94件,结案率98.9%,以调撤方式结案42件,调撤率44.6%。办理刑事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件,无刑事二审知识产权案件;行政一审、二审案件均无。

    通报指出,2018年度全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总体良好,体现出案件调撤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种类逐步增多、发生地相对集中、商业化维权现象突出等特点。全区法院有效发挥审判引领作用,加强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保护,加强对其他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提供有效司法保护

    自治区高院积极服务自治区发展战略大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工作,起草制定了一批相关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等文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加强与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稳妥推进“三合一”审判试点工作,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改革创新工作。

    据悉,为全面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工作意见,为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自治区高院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起草《自治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并获得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按照《方案》工作要求将设立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相关准备工作正有序进行。

    发布会还邀请了3位自治区人大代表、3位自治区政协委员、35名来自新疆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听取情况通报。

    会后,参会人员旁听了一起由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