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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 学以致用 从严治院 风清气正
作者: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俞兆泉  发布时间:2019-06-10 16:25:24 打印 字号: | |
  6月6日11时40分,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书记员刘海怡在办公室忙工作,此时自己的手机信息声响了一下,她看了看手机显示有微信红包信息,她打开微信发现红包有点不对头,是一个微信昵称为“王XX”发给自己1000元的微信转账红包,为了慎重起见刘海怡没有打开红包,仔细回想:“发红包的好像是自己记录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叫王XX”。当时刘海怡不知道怎么处理,拿起手机给同事们看这则信息,并收听了对方的微信祝福语音,同事们说马上去监察室报备。12时12分,刘海怡拿着已截屏打印好的微信转账红包信息图片交到了监察室,并向庭长进行了汇报,庭长叮嘱说:“别打开红包,过了24小时自动退还后,再将退款信息截屏打印向监察室报备”。

  经核实:2019年3月25日,该院受理原告王XX诉与被告新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分公司、新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该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主审,由刘海怡担任书记员,该案已排期定于7月11日开庭。原告王XX为了自己的案子有一个好的判决结果,使用微信转账红包的方式向该院工作人员送礼金。

  今年以来,该院党组狠抓执法办案作风,紧盯重大案件、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扎紧“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坚决防止“灯下黑”;持续开展“以案促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狠抓“四风”,结合近年来法院系统出现的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院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守得住清贫,耐得住诱惑,抵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把廉洁自律落实在一言一行中,做到警钟长鸣,持之以恒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