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时代政法干警的保密观
作者:金婉秋  发布时间:2019-06-21 10:44:40 打印 字号: | |
  古人云:“夫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是说鱼儿不能脱离深潭,国家拥有的能决定生死存亡的武器不可随便展示于人。

  最近在追一部热播剧《破冰行动》,它取材于2013年广东陆丰“雷霆扫毒”真实案件,当时这一案件的战果备受瞩目。当年的博社村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制毒村,该村的贩毒流程具备“产业化经营”、“地方性保护”、“家族式运作”的特点,当时陆丰冰毒已经占据超过全国市场份额的1/3,其贩毒行为已经到了非常疯狂、猖獗的地步。警方竭尽全力消灭了“亚洲制毒第一村--陆丰博社村”。这部剧通过真实题材倾力打造彰显缉毒警察恪尽职守、严守秘密、奉献牺牲的职业精神。剧中卧底潜藏20余年,日日跟贩毒集团的贩毒分子打交道,随时都可能被洗脑,暴露身份,泄露国家机密,这不是一场简单的肉搏战,更是一场心理战。

  缉毒警察为了侦破案件,需要有着高度保密的工作习惯和“马赛克的人生”。在朋友圈永远不能发自己的生活状态,家人的照片也不会出现在社交场合,还要对家人保密自己的工作任务,尽管知道是“正义必胜”的剧情走向,但眼看着查案的危险和破案的艰难,他们有时要面临孤独、无法证明自己、迷失在困境中,靠着信念撑下来找回原点,也绝不泄露自己真实身份,真的不容易。与毒贩打交道,随时要以生命为代价,我们看到的“血性”两个字,是建立在强烈的理想信念、责任心基础上。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对外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与外国的合作交流日趋深入,在各个领域经验交流与技术合作中,也有不少步伐分子采取形形色色的卑劣手段,如用金钱或美色诱俘我国国家机关的高层工作人员,大量收集各个领域的机密情报。剧中东山市市长、公安局副局长就成了典型案例,收受毒枭贿赂,成了本案中最大“保护伞”。信息的保密工作尤为重要,如果有人给不法分子漏个口风、通下消息,让他们提早有了防范,或是精心掩饰、转移罪证,或是提早布置、串供堵口,或者干脆“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必然使得扫毒难以取得预期效果。若不把保密工作深入细致地抓好,必将对我国的国家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失。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凡事要守密才能成功,泄密必然失败。
来源: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