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学典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新民宣布了自治区高院、自治区编办审定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该院按照自治区高院的指导意见和乌铁中院的工作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保障,统筹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高院审定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我院设机构5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上述机构的职能职责随改革一并予以了确定。在内设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该院对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优化组合,并对各党支部成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会议指出,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有利于理顺管理体制、促进法院发展,有利于加强队伍建设、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必将对我院当前和今后的发展奠定起更加坚实的组织基础和人才支撑。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守初心,强信仰,破除迷惘心态;增强本领,破除恐慌心态;敢担当,破除为难心态;善于创新,破除保守心态;讲团结,破除烦躁心态。
会后,哈铁法院全体干警纷纷表示将坚决拥护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将积极面对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