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泉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到温泉县哈日布呼镇阿尔夏提村,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2018年8月4日21时,被告人迪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国道上行驶,被值勤民警现场抓获。民警将迪某带至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卫生院提取静脉血液,送往博州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鉴定结果为被告迪某血液里酒精成分为215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迪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迪某无证驾驶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迪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迪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温泉县人民法院自2015年以来已是第四次以巡回法庭审理刑事案件,均收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受到村民及村“两委”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