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法官携案卷前往当事人店铺中,上门调解了一起原、被告矛盾较深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原本是关系较好的朋友,2018年6月,杨某在被告王某急需资金周转时,给被告借款10000元。期间,被告王某向原告杨某偿还1000元欠款后,余款一直未还。因为沟通不畅,导致原本关系不错的两人闹得不可开交,社区和警务站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进行调解,双方的态度都非常强硬,迟迟没有进展。杨某便向乌鲁木齐县法院小额速裁庭提起诉讼,承办法官通过详阅诉状及原告提交的证据,并向双方当事人仔细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较小,适宜通过调解化解纠纷,便同原、被告电话联系好时间后,上门进行调解。
法官来到被告王某的店铺时,王某正在做开店的准备工作。一开始,王某见到原告杨某后情绪较为激动,法官便让原告先在店铺外等候。法官一边安抚被告的情绪,一边耐心地倾听被告王某诉说她与原告之间的恩怨。在交谈中,法官了解到,杨某之前在索要欠款过程中说的一些话伤害了王某,王某一直因此愤愤不平,故迟迟未向原告还款。法官通过耐心地向王某讲法律、说感情、摆事实、讲道理,依法释明不还欠款的责任及法律后果,引导王某向解决问题的思路发展。在进一步的沟通中,王某向法官说明杨某曾在她店内做过美容项目并未付钱,提出折抵一部分欠款,而且她最近资金紧张,需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将全部借款还给杨某。
法官又到店铺外和杨某耐心的沟通,提出王某说明的事实和调解方案,杨某表示的确曾在王某的店内做过美容项目,可以给被告折抵1000元借款,并放弃利息损失,但还款时间不能延迟太久。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居中主持下,原、被告一同商议出还款时间,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昔日好友得以再续友情。
承办法官上门调解,为双方当事人架起沟通的桥梁,站在诉讼当事人的角度,绞尽脑汁地将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知识和经验运用到调解工作中。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使双方当事人平复心情,有效的沟通缓解当事人情理上的矛盾,以理动人、以理服人。法官尽全力寻找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最大限度做到公平正义,进而从根本上解开双方当事人心头的“疙瘩”,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