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好“枫桥经验”,发挥好“枫桥经验”,福海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利用网络视频形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大大提高了解决纠纷的工作效率。
2016年10月,原告范某与被告刘某协议离婚,并将夫妻共同居住的一套房子归原告范某所有,但被告未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经多次协商未果,范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该案主审法官了解到刘某离婚后居住在石河子市,且有两个小孩需要照顾,不便前来法院应诉,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该院采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调解。3月15日,主审法官组织双方通过视频进行网上调解,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来需要来回跑几趟才能解决的案件,该院通过网络视频调解方式半小时就顺利解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