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钱还能拿回来,感谢,太感谢你们了!”在收到鄯善县人民法院案款到账的信息后,50多岁的彭某不停地向工作人员致谢。
这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李某等5人成立某公司,以在内地投资为名义,要求集资参与人进行投资。同时,相关被告人以介绍集资参与人可以获得分红为诱饵,引诱集资参与人发展他人投资,导致涉案受害人多达26人,需要追回的赃款高达148.5万元。该案被受理之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力求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因有几名被告人已被羁押,案件主审人积极联系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该案审理期间,追回了全部赃款,弥补了26名受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
在案件判决生效之后,该院的法官积极联系26名受害人,按照程序办理发还手续,将案款直接打入受害人指定的银行卡内。短短两日内,就将26名被害人的钱款全部发放完毕,真正做到了切实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减轻受害人的负担,让受害人感受到了司法的的公正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