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倡发扬家庭和睦、良好家风、共创和谐家园的中华优良传统文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干警准确把握下基层住村工作重心,积极发挥司法职能,用调解方式解决村民生活纠纷,化解家庭矛盾,以千万小家庭幸福美满,成就国家繁荣发展,促进伊犁和谐稳定发展。
2月27日,伊宁县托乎其于孜村村民阿斯亚·库尔班来到村委会寻求帮助,哭诉执意要与公婆分家,还要丢下5个月大的孩子独自出门打工。正在此住村的伊犁州分院民二庭法官卡里比努尔听说后,主动谋划开展调解工作,临时与伊犁州分院驻该村工作队干部多力坤组成调解小组,前往阿斯亚的家实地了解情况,及时与其公公婆婆谈话沟通。
经了解,由于阿斯亚的丈夫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劳动,孩子尚在哺乳期,俩人均没有收入来源,依靠公婆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公婆对儿媳行为举止有所挑剔,双方脾气过于急躁,时常发生口角,为琐事争吵,但其实一家人并没有太大的矛盾。
于是临时调解小组从促进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经过一上午的说服教育和努力调解,令双方均做出让步,公婆答应今后注意说话的语气,控制好脾气。村民阿斯亚也不再赌气离家打工和坚持分家另过了,一家人握手言和,相互包容,恢复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