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诉讼调解一室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马某是出租车驾驶员,行车时与被告魏某在市区道路上发生了刮擦,交警大队认定魏某是全责,魏某赔付了修理费用,但对原告马某的停运损失却一直不予赔付。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刻电话通知被告魏某,魏某却因春节已回到河南老家。眼看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却因为距离问题不能快速解决,承办法官果断决定,就用电话来调解。法官通知原告马某到庭,核实了相关情况后,通过电话沟通,向被告魏某解释了对于营运车辆产生停运损失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法官耐心的解释和调解后,原、被告双方对调解方案都认同。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魏某添加了原告马某的微信,将案款直接通过微信转给马某,马某收了钱,开心的说:“谢谢法官啊,这当庭就能把钱拿回来,我想都没想过,你们处理案件的速度太快了。”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微信、QQ等新媒体得到广泛应用,昌吉市法院法官借助新科技、新媒体拓宽送达、审理、调解渠道,不但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同时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生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