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州法院新闻
吉木萨尔县法院:让执行有了摸得着的温度
作者:郝建庭  发布时间:2019-01-31 10:10:55 打印 字号: |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自1月22日起开展了为期10天的涉民生执行专项活动,截止1月29日,该院累计传唤被执行人80人次,其中司法拘留22人次,罚款8人次,扣押、查封各类财产达500万元,执行到位199万元,实际结案21件,部分结案12件,春节前的集中执行初见成效。

2018年1月20日,吉木萨尔县法院受理了原告袁某某诉被告吉木萨尔县某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确定被告支付原告袁某某货款67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玩起人间蒸发,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今年1月24日,吉木萨尔县法院接到申请人袁某某提供的重要线索,黄某某近期返回甘肃老家民勤县。

得到袁某某提供的线索后,该院当即安排王建国副院长一行前往民勤县开展执行工作。王建国一行于1月25日到达民勤县对该案展开调查,最终锁定了黄某某的踪迹,于1月27日在黄某某的公司前等到了他,执行小组迅速将黄某某进行控制,并带至民勤县法院。

在询问过程中,了解到黄某某有一辆价值80万元的丰田牌越野车在其妻子名下,将其车辆予以扣押并对黄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一直规避此案执行的黄某某,没想到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员会跨越千里执行,面对强大的执行攻势,最终在1月28日交付了案款20万元,并提供了其公司在吉木萨尔县的部分财产。

王建国立即通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蔡辰予以核实,经核实后,马上裁定扣押,鉴于吉木萨尔县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某某恶意逃避执行,该院决定对吉木萨尔县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罚款6万元。

据了解,王建国一行赴甘肃民勤顺利执行此案,只是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春节前集中执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连续三年在昌吉州法院系统执行质效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