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奇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件十五年的积案,执行法官坚持不懈,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2003年王某雇佣陈某驾驶车辆,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受伤,经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双方就赔偿问题向法院诉讼,后判决王某给付陈某各项损失67314.63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失去踪影,执行法官多次寻找未果,也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至2004年10月案件终止执行。
奇台法院执行法官换了一批又一批,但对积案的清理从未放松,对涉及民生类案件,一直关注着被执行人的下落。
近日,执行法官在执行另一案件时,得知王某现居住在哈密市的线索,依法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对王某进行网络查控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和限制高消费系统,并通过其远方亲戚告知王某如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有关“拒执罪”法律规定。王某认识到了自己躲避执行的错误,主动与申请人陈某到奇台法院执行局达成执行和解,将案款交到陈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这一件十五年的工伤事故案件的执行划上圆满的句号。
奇台县法院按照昌吉州中院统一要求,自2018年12月25日开展的“跨年执行”涉民生专项活动,重点针对工伤事故赔偿、农民工工资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劳动报酬案件展开针对性的强制执行,定目标案件、定包案责任人、定结案数量,不达目标绝不收兵。截止目前,奇台法院排查出涉民生案件16件,已执结13件,法院执行工作受到各族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