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通过新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三天的释法析理,新和县幸福路二巷1号某室居民李某夫妇终于同意签字拆迁,成功化解了该县棚户区改造拆迁难题。
2018年以来,按照县委、政府的科学谋划、全面部署,新和县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得到各族群众的拥护。新和县幸福路二巷1号某室居民李某夫妇因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而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在县拆迁办、镇政府多次思想教育引导后仍无果,无奈之下,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和县法院申请司法协调。
收到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当即决定包案协调指导,研究应对预案,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案件摸排,指定有工作经验的执行庭法官和拆迁户面对面调解,以稳定大局为前提,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为打消拆迁户的抵触情绪,该院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谈心谈话,联系有威望的社区干部及群众参与协调,做好化解工作。
该院在破解拆迁难题的具体工作中,不轻易使用强制措施,不让矛盾升级,不使矛盾转移,维护法院的公信力和中立地位,同时主动服务,解决拆迁难题,赢得了相关单位的认可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