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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法院:注重判后答疑 及时消除疑虑
作者:欧阳羽斐  发布时间:2019-01-09 16:12:57 打印 字号: | |

为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最大限度地减少涉诉信访,奎屯市法院建立判后答疑制度。实行判后答疑不仅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近日,该院行政庭审理了一批系列行政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等五人相继将奎屯市五家行政单位诉至法院。本案判决结果为撤销五被告联合作出的奎规认决字2018205号未登记或与登记不符房屋核实认定结果决定书;五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判决结果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领取了判决书,但是五被告单位对判决结果有很多疑惑,随找到该院主审法官为其解疑。该院行政庭庭长张长胜及主审法官王玉随即对到来的工作人员及代理律师进行判后答疑,向其讲明查明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依据,使其消除了心中的疑虑。

这是该院转变工作作风,实行判后答疑制度解决当事人疑惑的一个缩影。该院通过判后答疑,行使释明权,提高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避免了不必要信访,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