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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法院:开通“四条通道”,破解信访疑难案件
作者:朱清  发布时间:2018-12-06 16:44:52 打印 字号: | |

阜康市法院以社会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人和为落脚点,不断探索创新信访案件化解的工作方法和机制,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让当事人满意,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开通绿色信访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信访窗口、导诉台、便民服务台,热情为群众服务,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群众理性诉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发扬“枫桥经验”精神,诚恳接访,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及历史遗留问题,做到问题不回避,矛盾不上交,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把矛盾和问题留在本院内部解决,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打官司难、有理无处诉的问题。

二是设置判后答疑通道,抓好信访源头预防。在信访室设置法官判后答疑办公室,对本院所有判决的案件,均在判后答疑办公室进行宣判答疑。法官从当事人的“疑”上下功夫,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尽力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辩法析理,妥善解决纷争,努力使其解开思想疙瘩,服从法院裁判,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三是引入第三方介入通道,开辟信访化解新路径。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实践、当事人信任等优势,邀请律师参与接访工作,让上访群众从中增强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律师积极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的全过程,并负责给上访人做解释化解工作,避免信访人对法院处理案件的结果不满,引发上访,造成不良后果。

四是完善司法救助通道,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落实司法救助资金,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对因法律事由导致生活困难及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法院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帮助。

据悉,今年阜康市人民法院接待信访案件50件,解决50件,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4件。为11件案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共计165478.7元,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