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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作者:刘运琦 道那  发布时间:2018-11-02 16:43:47 打印 字号: | |

    10月3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稳定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对全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自治区高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区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聚焦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实践。全区法院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要聚焦总目标,突出打击重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严打专项斗争、基层“反腐拍蝇”紧密结合起来;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重点、精准打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特别是具有“三股势力”背景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进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强专业化建设,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力量,切实提升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水平;要加强法治宣传,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把扫黑除恶强大声势营造起来;要积极做好督导工作,加强检查督导和分析总结、经验交流,保障本区域专项斗争整体协调推进,推动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党组成员、副院长逄锦温,审委会专职委员赛福丁·依木热木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