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业务 > 民事审判
包办婚姻不长久 法官调解还自由
作者:沙雅县人民法院 陈晓萍 周明海  发布时间:2018-10-17 10:31: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为抵债父母包办婚姻的案件。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地区,由于人们法律意识淡薄,依旧存在包办婚姻的现象。包办婚姻双方之间往往缺乏感情,很难长久。

  2012年,胡某家因经济困难,胡某父亲向同村村民李某家借款5万元。直至2016年,由于种种原因,胡某家也未能偿还借款。后经双方父母商量,为了偿还借款,将胡某嫁给李某,胡某家不再承担还款义务。胡某得知此事坚决反对,但迫于无奈最终胡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手续,并在农村操办了婚礼。胡某和李某拗不过父母走在一起,但婚后生活矛盾重重。由于两人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小事发生争吵,甚至有时还大打出手。为了不让父母操心,二人只能勉强维持,但矛盾越积越深。无奈,胡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审理过程中,满脸委屈的胡某向承办法官诉说自己的婚后生活,激动的情绪无法控制,泣不成声。承办法官看着胡某被包办婚姻折磨成这样,决定采用“情、理、法”相结合方式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对双方父母做思想工作,分析问题的利弊,劝其为子女的幸福考虑。双方父母终于意识到包办婚姻给家庭、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的各种隐患。为了双方的家庭和睦、子女的健康成长,一起由父母包办的婚姻悲剧,在法官和双方的努力下,胡某和李某结束了这段无爱的婚姻生活,重获婚姻的自由。

  法官提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父母应该尊重儿女的婚姻意愿,不能加以强求,以免造成悲剧的发生,毁了儿女一辈子的幸福。
责任编辑: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