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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分院:这个荣誉来之不易
作者:伊犁州分院 吴新民  发布时间:2018-10-15 12:46: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收获喜报,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伊犁州分院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组建了以家事诉讼法官为核心的家事审判专业队伍,以该院民一庭为基础,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积极探索适合新疆地区特色的家事审判试点经验,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

  该院通过在辖区法院组建“法官妈妈团”,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保护令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方案,积极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等社会力量和辖区司法所、调委会、妇联、村委会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参与家事纠纷处理,共同化解家事难题,将德、情、理、法融于立案前、审判中、结案后各个环节,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调解、撤诉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纠纷。

  2015年至今,该院民一庭共计审结各类二审家事案件1343件,撤诉287件,调解465件,调撤率达56%,息诉服判率达到了100%,为伊犁州社会稳定大局作了积极贡献。2016年以来,该院民一庭先后荣获自治区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