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走了两年了,为啥还说我没解除合同呢?”对于这个问题,张某百思不得其解。近日,沙雅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张某就是这起纠纷的被告。
两年前,张某想要承包齐某名下的200余亩土地种植黑枸杞,齐某欣然应下,与张某签订了25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后张某因为手头资金不足,又以赊账的方式从齐某手里拿走价值25万余元的黑枸杞苗及拖拉机等农用机械,两人协商后张某给齐某打下一张34万元的欠条。然而因为张某从未种植过黑枸杞,缺乏管理经验,黑枸杞长势并不好,张某心生退意,给齐某说黑枸杞自己不种了,地里的农作物归齐某所有后就离开了。
齐某眼见地里的农作物因为无人管理而日渐荒芜,无奈之下只能自己接手管理。后齐某因为此事又先后多次找张某协商处理,张某却以自己不再种植为由百般推脱,无奈之下齐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认为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并未解除,要求张某偿还垫付的资金以及2年的土地承包费共计60余万元,并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合同。
该案的主审法官唐海在受理该案后,仔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认为张某的违约行为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为让当事人双方尽快解决纠纷投入农业生产,减少诉累,通过给双方当事人做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在法官的调解下,张某与齐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分期给付齐某25万元,解除张某和齐某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
法官提醒,合同签订须谨慎,合同条文约定须明确,当事人在解除合同时,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充分协商,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一但构成违约必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