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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铅笔致人眼睛受伤 法院调解各方积极赔偿
作者:沙雅县人民法院 刘海萍  发布时间:2018-10-08 11:03:40 打印 字号: | |
  课间小学生玩耍戏闹本是一件很常见的事,但由于家长及学校未尽到安全教育责任而引发学生受伤的事时有发生。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课间打闹致他人受伤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7年6月30日,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某村小学的课间,学生们嬉闹玩耍,开心不已。三年级的热某和艾某像往常一样打闹嬉戏,艾某打完热某后向教室后排跑去,由于两人中间有很多课桌、板凳等障碍物,致使艾某一时追赶不上艾某“报仇”,于是顺手拿起书桌上的一支铅笔向艾某扔去,但铅笔却偏偏没有击中艾某,而是直直地戳进了艾某旁边布某的右眼,铅笔芯断在布某的右眼眶里致其右眼受伤住院治疗。事故造成布某右眼睑感染,右眼下睑皮肤挫裂伤,玻璃体浑浊,经手术治疗后取出断留的笔芯,视力下降至1.0。

  布某出院后,其家长就受伤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与热某的家长和学校多次协商未果,两个多年的老邻居也成了仇人。2018年6月,无奈之下,布某一纸诉状将热某、学校、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病历复印费等各项损失4.599万元。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解下,当事人各方都同意调解处理。首先学校和热某的父母诚恳地向受害人家属进行了道歉,并表示会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孩子买了意外保险,理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几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由投保公司一次性赔偿布某2.6万元,此事就此了解。

  法官温馨提示:课间正常的放松打闹无过错,但需要建立在不妨碍他人的基础上;各位家长和学校老师也要切实履职尽责,教育孩子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责任编辑: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