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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来法院主动还款 重视诚信值得点赞
作者: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韦圭枰  发布时间:2018-09-21 17:33: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位脚步蹒跚的老人来到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我是借款人王某的担保人,被执行人王某已死亡,请问一下,我要还多少钱可以将这个案子处理完毕,才能把我的失信去掉?”。

  这一切起因是2009年的一起金融借款案,王某向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30000元,老人杨某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2009年年底,借款人王某突发疾病死亡。2012年9月,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王某妻子朱某和老人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30000元,支付利息10605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朱某无力给付,担保人杨某给付了部分案款20000元,但无力给付剩余案款。无奈,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也将朱某、杨某纳入失信黑名单,此案截止到现在共欠案款40821元。

  杨某今年70岁了,老两口身体都不好,长年吃药。自从纳入失信黑名单后,杨某更是吃不好、睡不好,很在意自己的名声,于是将自己平时省吃俭用省下的20000元拿到法院,主动要求偿还欠款,了结此案,并要求将自己从失信黑名单中去除。这时,一个30多岁的案外人说:“老人家,我要是你,我就不还钱,你都70岁了,又不坐飞机,法院又不可能再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这个钱就不用还了,省下这20000元留着养老用。”但老人坚定的说:“我要还钱,我自愿为他人借款进行担保,借款人死亡,他的妻子无力偿还,我既然担保了就要做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思想和物质准备。我经济条件虽然不好,但我会尽全力。这个案子好多年了,估计20000元不够,还有一个担保人,我会找到他,让他也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他不承担,我可以再借点钱,想办法把这个案子清了,将我的失信去掉。”

  老人的一番话,让这个案外人很是惭愧,同时也感动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联系申请人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社代理人刘某、赵某听后也很受感动,当即表示,他们一定会将老人的情况反映到联社股东会,请求予以减免,争取能为老人多减免一些。

  承办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执行工作干了很多年,大多遇见的都是不守诚信的人,但这位老人的行为,却让自己很感动。杨某银行没有存款,没有车辆,住房是农村宅基地,而且户名还在儿子名下,如果他坚决不还钱,以他的经济条件,法院确实无法再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但老人却坚持自己做人的底线和原则,他的诚信、责任、担当,值得点赞!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