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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石河子市法院公开宣判16人开设赌场案
作者: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安秋旭  发布时间:2018-09-03 16:55:16 打印 字号: | |
  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8月31日,该院对犯开设赌场罪的被告人佘某、赵某某等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石河子电视台等3家新闻媒体和20余名被告人家属参加旁听。

  经审理查明, 2016年2月,陈某林(另案处理)与被告人佘某、赵某某三人协商共同开设设有赌博机的游戏厅。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赌场经营期间,陈某林与被告人佘某、赵某某三人,并雇佣党某某、陈某文等14人管理赌场赌资、转移赌资等。

  赌场经营期间,陈某林非法获利58万元,佘某非法获利5万余元,被告人赵某某除参与赌场分红外,每月还从赌场获取扫码工资,非法获利合计13万余元。根据参与赌场经营的其余各被告人的供述可得知赌场经营期间发放工资数额合计约46万余元。

  案发后,办案机关对从现场扣押的四台赌博机进行勘验,经勘验,从四台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提取到总盈利币数为120余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佘某、赵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党某某等13人犯开设赌场罪,因犯罪程度不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至五千元不等。被告人田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现场扣押的赌资、游戏机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佘某、赵某某除现场扣押现金外的共同违法所得7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刘运琦